《考生考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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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考场须知》

一、 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认真阅读《考场规则》、《考生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以及本须知,并在考试期间严格遵守其规定。

 二、 考生本人须在开考前30分钟凭现代国际金融理财标准(上海)有限公司核发的本人准考证和与本人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到达指定考场,配合监考人员要求的身份验证方式(比如登录小程序),逐一接受统一拍照。对号入座后,考生应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在考桌左侧,以备监考人员随时核查。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三、考试开始后,考试系统即自动计时,迟到考生的考试时间不予顺延。迟到10分钟及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后超过10分钟未能登录考试设备的考试系统并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不再接受该准考证号登录。

四、考场提供演算草稿纸、演算笔,考试系统提供考试计时器,考生只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及现代国际金融理财标准(上海)有限公司指定的一台财务计算器进入考试区。
指定的财务计算器品牌和型号为:惠普 HP12C系列和HP10BII;德州仪器 TI BAII PLUS;卡西欧 CASIO FC 200V和FC 100V。财务计算器外壳及普通计算器禁止带入考试区。

五、 严禁携带任何资料、纸张、文具、饰品、饮水、饮料等物品,以及各类可穿戴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存储设备、音视频接发设备,和其他具备信息存储、显示、传输、接收、扫描、拍摄、远程通信及远程协助等各类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表、智能手表、耳机、隐形耳机、智能眼镜等。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关闭所有电子设备,并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
 在考试进行期间,如考生将本须知第五条中禁止携带的物品带入考试区,或所携带的物品在考场任何位置发出声音或发生任何异常状况干扰考试的,均属于违纪行为,按照《考生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七、 考生应当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保持考场肃静。考生在考试期间违反《考场规则》的,按照《考生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八、考场设有视频监控系统,对考试全过程进行录像。考场同步进行作答行为、设备操作与系统进程监测,上述监测数据仅用于维护考试公平、认定违纪行为及调查争议之目的,不用于任何其他用途,并按考试相关管理规定留存备查。

九、考生考试期间如需饮水,应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在得到监考人员允许后到指定区域饮水。

十、考生考试期间如需使用洗手间,应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在得到监考人员允许后由工作人员陪同出入考场。

十一、考生因生病等其他情况需要临时休息的,需征得本考点主考人同意,由本考点主考人指派的专人陪同;不能继续坚持考试的,应停止考试,离开考场。

十二、除第九条至第十一条外,考生不得中途离场。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提前交卷时须举手示意,经监考人员许可后安静离场。提前交卷退场者需服从监考人员指挥,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十三、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抄录、拍照、录音、记忆复述等方式)将试题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信息带出考场。演算草稿纸必须上交监考人员,不得带出考场。违反本条规定的,按作弊处理。

十四、对于被认定为有违纪或作弊行为的考生,考试主办方保留向考生任职单位通报其违纪或作弊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