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通知
1

关于启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8-04


 

尊敬的CFP/AFP/EFP/CPB考生和持证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要求,现代国际金融理财标准(上海)有限公司即日起,对认证费、再认证费启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同时不再提供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仍维持原有纸质发票。电子发票开具成功后,将以短信及邮件形式发送至您预留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中。

对于考试费、复查费等费用的电子普通发票启用时间另行通知。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如对电子发票有疑问,可拨打税务服务热线12366咨询,也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电子发票的真伪。

如有疑问,可拨打400 090 3939转5咨询。 

 

 

 

现代国际金融理财标准(上海)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日